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單元系列

低頭族常見的問題及舒緩方式

科技時代來臨,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每個人儼然都變成低頭族、滑世代,長期下來不僅容易引發肩頸痠痛,更會促使頸椎早衰問題。中醫師表示,低頭和駝背等錯誤姿勢會造成不少症狀,例如:慢性疼痛、頭痛、壓力症候群等,因此特別讓低頭族產生肩頸痠痛頸椎早衰等症狀。以下為物理照療師提供了平時
保健方法,請各位同學參考囉!!




低頭族導致頸椎痠痛
此外,張哲銘醫師指出,肩頸痠痛的原因是由於頸椎出現問題,人的頸椎共有7節,是活動度及彎曲度最大的一段脊椎,由於頸椎須要支撐頭部重量,且頸椎附近的肌肉也是各段脊椎中最為細小的,自然容易出現不少症狀。這時不妨做做「健頸操」,改善肩頸痠痛問題:
【健頸操4步驟】:
  • 步驟1:將頭部往右後伸展。
  • 步驟2:將頭部往左後伸展。
健頸操;步驟一:頭部往右後伸展,步驟二:頭部往左後伸展。(圖片提供/童綜合醫院)
健頸操;步驟一:頭部往右後伸展,步驟二:頭部往左後伸展。(圖片提供/童綜合醫院)
 
 
健頸操;步驟三:頭部往右前延展,步驟四:頭部往左前延展。(圖片提供/童綜合醫院
健頸操;步驟三:頭部往右前延展,步驟四:頭部往左前延展。(圖片提供/童綜合醫院

  • 步驟3:將頭部往右前延展。
  • 步驟4:將頭部往左前延展。
參考資料http://www.top1health.com/Article/132/16668

學生活動競賽系列

104年資訊月資訊應用技能競賽

104年資訊月資訊應用競賽即將在9月份開放報名囉!
本年度競賽科目稍有修改,請欲報名參加比賽的老師、同學注意:
  1. 本年度每位參賽同學需先取得欲報名之項目的證照(限電腦技能基金會證照),證照之軟體版本、級別皆不限。(各單項證書於99年1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間取得)
  2. 新增創意APP程式設計組競賽,本項目為個人賽,本年度不需要證照即可參賽。
  3. 104年度資訊月競賽項目及須具備之相關證照
競賽組別證照
視傳設計技術應用組TQC+電腦繪圖設計Illustrator、TQC+電腦圖像編輯製作Illustrator
工程設計技術應用組TQC+電腦輔助平面製圖AutoCAD、TQC+基礎電腦輔助平面製圖AutoCAD
數位編輯設計組TQC+編排設計InDesign、TQC+基礎編排設計InDesign
數位內容建置組(中文/日文)TQC中文輸入/TQC日文輸入
數位內容編輯組TQC文書處理Word2003/2007/2010/2013
數位內容簡報組TQC電腦簡報Power Point2003/2007/2010/2013
會計資訊與財務分析組TQC電腦會計
提醒欲參與本屆比賽的同學,務必提前準備!


教師研習系列

教育部「安全上網與資訊倫理推廣計畫」期末成果發表會

本次活動以「虛擬世界任我行,健康上網好心情」為主軸,邀請專家進行專題演講與計畫成果報告,
另有規劃「打卡拍照」、「美圖show show 」、「網路素養教學萬花筒」三種活動讓與會人員共同體驗。

研習日期:民國104年10月28(星期三) 10:00~16:30。
辦理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3樓301會議廳(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全程出席者,可獲得5小時研習時數。
歡迎對此議題活動有興趣者報名參加。
本案執行率列入104年度教育部統合視導指標,以縣市為單位鼓勵至少2名教師參與,惠請配合辦理。

報名截止日為10月25日(日)
報名網址:https://goo.gl/1W2EZp


單元系列

拒絕網路霸凌

反霸凌,大家一起反霸凌

測試看看,也許你在生活中不小心刺傷了別人而不自知,
又或者,你被霸凌了,想想看可以怎麼保護自己、捍衛自身權益呢?

http://bullying.cib.gov.tw/

教師研習系列

Quantum GIS地理資訊研習

一、本課程內容包含各項空間分析應用操作,配合電腦實機操作可強化從事地理資訊研究與業務推展最需要的空間觀點、電腦操作及圖籍教材製作的能力;並可了解平時存在於日常生活中的空間資訊服務應用是如何蒐集資料及視覺化呈現的。
二、課程時間為104年12月15日(星期二)至12月16日(星期三),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整,地點在逢甲大學地理資訊系統研究中心共計為期兩天。
三、詳細報名與繳費方式等相關課程資訊請見網址:http://www.gis.tw/zh-TW/Course,即日起開始招生至額滿為止。

教師研習系列

2015全國教學APP市集暨教學應用趣、教學微影片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104年3月17日臺教資(三)字第1040028957號函-「104年度教育雲策略聯盟」計畫辦理。
貳、計畫目標
 一、 透過新北市開發之「全國教學APP市集暨教學應用趣平台」,彙集全國教師之經驗與創意,建立教學技術與知能交流的共同平台。
 二、 運用本計畫平台豐富之教學資源,提供創新教學策略與歷程之參考,建立數位學習應用典範,以協助所屬重點學校經營學校特色與專業社群。
 三、 聯合各縣市共同推動發展教學APP融入教學現場之應用,促使教學朝向適性化、多元化、行動化發展。 參、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參與單位:全國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四、 承辦單位:新北市板橋區大觀國民小學。
 肆、參加對象:凡全國各級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現任教師均可參加。
伍、活動網站:http://appmall.edu.tw (以下稱計畫網站)。
陸、活動期程及內容

階段 期程 活動內容
1 104/03/01~104/08/31 辦理各縣市說明暨培訓活動
2 104/04/09 (暫定) 辦理104年度計畫專家學者諮詢會議
3 104/04/20~104/10/10 開始收件 (APP教學應用專文、APP教學應用趣數位課程創作、APP或應用趣課程教學微影片徵選)
4 104/07/02 (暫定) 計畫執行期中會議
5 104/10/12~104/10/25 邀請專家學者進行各項評審
6 104/10/26~104/10/31 各項評審成績檢核及結算
7 104/11/1起 (1)於活動網站公布評審結果
(2)以信件通知各獲獎者
8 104/11/05 (暫定) 計畫執行期末會議
9 104/11/27 (暫定) (1)舉辦頒獎表揚典禮
(2)邀請創作者發表或動態演示


柒、活動辦法
 一、 APP教學應用專文寫作徵選
  (一) 徵選規則:
   1. 每人至多錄取2件。
   2. 作品格式一律為PDF檔,撰寫項目至少包含「撰寫者姓名、APP名稱、APP在市集平台之連結網址、適用領域、適用年級、使用載具、APP介紹及特點說明、教學應用之步驟及作法、教學應用上之心得或省思」等,其他項目可由撰寫者自行增列。
   3. 每件作品以A4尺寸、10頁以內為限,版面配置由撰寫者自行規畫。
   4. 作品所介紹之APP來源,以計畫網站所屬各縣市「教學APP市集平台」推薦之APP為限。
   5. 未符合規定者,作品不列入徵選。
  (二) 評選標準:
   1. 內文介紹完整程度(含相關畫面截圖):40%
   2. 版面配置及高可讀性:20%
   3. 能提出具體之使用經驗或心得:15%
   4. 能與教學應用產生密切之連結:25%
  (三) 送件方式:
    請登入各縣市「教學APP市集平台」,點選「APP專文-我要投稿」,填妥標題、APP網址並上傳專文,完成報名及送件。
 二、 APP教學應用趣數位課程創作徵選
  (一) 徵選規則:
   1. 每人至多錄取2件。
   2. 參加徵選之知識(課程),限以計畫網站之「教學APP應用趣系統」所提供之【知識】功能來建立,運用之單元類型及數量不限,以能完整呈現一門知識(課程)之內容,並能具體實施於課堂教學或自主學習為主。(免安裝軟體,以Chrome瀏覽器操作即可)
   3. 每一門知識(課程)中,至少應包含計畫網站所屬各縣市教學APP市集平台推薦之APP「一個」以上,並與所設計之知識(課程)結合。
   4. 未符合規定者,作品不列入徵選。
  (二) 評選標準:
   1. 課程架構清楚明確:10%
   2. 單元內容豐富完整:30%
   3. 媒體引用妥善適當(如超連結、影音呈現等):10%
   4. 符合學習需求,在教學場域中具體可行:30%
   5. 適合自主學習,能啟發思考、擴展視野:20%
  (三) 送件方式:
   1. 進入各縣市「教學APP市集平台」首頁後,點選右上角「教學APP應用趣」,輸入個人帳號密碼,完成認證登入後,頁面上方【知識】,並開始【建立】一門知識(課程),以及該知識(課程)中應包含之章節、單元與內容。
   2. 完成知識(課程)建立後,複製該知識(課程)之網址,再登入各縣市「教學APP市集平台」,點選「課程徵選-我要投稿」,填妥基本資料並貼上作品網址,即完成報名及送件。
 三、 APP或應用趣課程教學微影片甄選
  (一) 徵選規則:
   1. 每人至多錄取2件
。    2. 每件影片時間長度以10分鐘為原則,每不足或超過1分鐘(未滿1分鐘,以1分鐘計算),扣該件作品總分1分。
   3. 影片內容能呈現本計畫網站之APP在教學方面的應用設計,或呈現本計畫網站「教學應用趣」所創作之知識(課程),在數位學習方面的實作歷程。
   4. 未符合規定者,作品不列入徵選。
  (二) 評選標準:
   1. 影片完整度:40%
   2. 影片與教學連結程度:25%
   3. 影片故事性:10%
   4. 影片創意與設計:10%
   5. 影片攝製技術:15%
  (三) 送件方式:
   1. 請登入各縣市「教學APP市集平台」,點選「教學影片-我要投稿」,填寫影片標題、APP網址、影片說明並上傳影片。
   2. 上傳影片所使用之時間,視網路狀況各有不同,請確認完成上傳後才關閉瀏覽器。
   3. 成功上傳影片,即完成報名及送件。
捌、徵選作品稿費
 一、 入選名額
  (一) APP教學應用專文寫作徵選:140件,每件新臺幣2,500元。
  (二) APP教學應用趣數位課程創作徵選:110件,每件新臺幣3,000元。
  (三) APP或應用趣課程教學微影片甄選:80件,每件新臺幣4,000元。
 二、 評審小組得視參加作品之數量及品質,調整(酌減)獲獎名額。
 三、 各獲選作品之稿費將依規定扣除10% 稅金。
玖、其他
 一、 參加本計畫活動之投稿作品,均需使用創用CC授權(姓名標示-非商業使用-相同方式分享)
。  二、 凡參與本計畫活動者,即視同認可本計畫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計畫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之,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不另文通知。
 三、 獲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本活動網站公告;未獲獎者不另行通知。
 四、 獲獎者需出席主辦單位辦理之成果發表會,並配合發表或演示。
 五、 參選作品無論獲獎與否均不退件,請參加者自行保留檔案。
 六、 參選作品不得侵害他人權利或違法之內容,如侵害他人或違法除得以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應賠償主辦單位之損失。
 七、 參加者應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確實,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當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參加或獲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獲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八、 主辦單位得自由並無償運用獲選作品之構想、設計、文字及創意等相關資料,作為宣傳、出版、教學應用、成果發表等非商業化用途之推廣使用。
 九、 主辦單位享有本計畫之競賽規則、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權利。
壹拾、計畫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萬志祥主任
  電話:(02) 8072-3456分機509
  信箱:wchwin@gmail.com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邱玉婷
  電話:(02) 8072-3456分機560
  信箱:cyt@ntpc.edu.tw

學生活動競賽系列

第八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要點

一、活動緣起與目的

「第八屆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為延續97-103年七屆競賽精神,希望透過網路闖關競賽活動流程的設計與進行,以加深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及家長對於「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入口網站的了解及應用,並熟悉生活相關法規與規範,建立知法守法的觀念。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承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三、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及其家長。

四、活動時程

項目時程
網路初賽104年8月20日至104年10月31日
現場決賽暨頒獎典禮104年11月21日(暫定)

五、競賽流程

分三組進行競賽,各組別皆採網路初賽現場決賽兩階段進行。
(1)國中學生組:參賽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國中學生。
(2)高中職學生組:參賽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3)家長組:參賽對象係子女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國中或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身分之父親
 或母親(皆可個別參加)。
   (一)網路初賽流程及規定
  1. 先至活動網站http://compete.law.moj.gov.tw依參加組別完成線上報名註冊程序,相關報名註冊資料請確實填寫正確,以免影響參賽資格及獲獎權益。
  2. 於正式進行闖關競賽前,可先至活動網站進行測試闖關,答題參考條文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http://law.moj.gov.tw查詢。
  3. 闖關開始選擇組別,輸入帳號、密碼後進入闖關競賽,依序進行闖關競賽1、2、3關共30題作答,每關將提供全國法規資料庫檢索網址,以協助答題。
  4. 競賽題型將融入與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法治教育息息相關之基本觀念與常見法律時事問題。
  5. 各組參加網路初賽每位有2次正式闖關競賽機會,初賽排行榜先依答對題數作為排名順序。若答對題數相同者,則加上答題時間以作為初賽排名。
  6. 參賽者完成3關闖關競賽後,由系統分別就國中學生組、高中職學生組及家長組,依答對題數最多及答題時間最短進行各組別成績排名。
  7. 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入圍現場決賽名單,分別以各組網路初賽成績排名前20名為原則入圍現場決賽,惟同一學校依排名成績最多錄取前5名學生入圍該組現場決賽;家長組則以網路初賽成績排名前12名為原則入圍現場決賽。各組別入圍現場決賽者,若無法於現場決賽當天準時出席者,則視同放棄並由各組別候補者依序遞補,各組別最終入圍現場決賽名單,將公告於活動網站上。
(二) 現場決賽流程及規定
  1. 參與現場決賽者,於決賽現場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將先核對參賽者身分證及學生證等資料;家長組將先核對參賽者身分證及其它足資證明其子女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國中或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身分資料(如:子女身份證明文件及子女學生證),以確認參賽資格。
  2. 若經核對確認不具參賽資格或參賽者基本資料與報名註冊資料經核對不相符,則取消現場決賽參賽資格及權利,參賽者不得異議。
  3. 現場決賽,將以決賽現場電腦同步進行各組別闖關,由系統依答對題數最多及答題時間最短,作為各組排名獎項之選定。
  4. 完成決賽後,需配合於當日參加頒獎典禮。

六、獎勵方式

  1. 競賽獎項
  2. 組別獎項名稱名額獎額(新台幣)
    國中組
    (註一)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四名1名獎金6,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五名1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學校推動
    成效獎
    參賽學生
    人數最多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參賽學生
    比例最高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組別獎項名稱名額獎額(新台幣)
    高中職學生組
    (含五年制專科
    學校一、二、
    三年級)
    (註一)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8,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四名1名獎金6,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五名1名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學校推動
    成效獎
    參賽學生
    人數最多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參賽學生
    比例最高
    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組別獎項名稱名額獎額(新台幣)
    家長組第一名1名獎金2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名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三名1名獎金8,000元及獎座乙座

    組別獎項名稱名額獎額(新台幣)
    縣市教育局(處)
    推動成效獎-
    參賽比例最高縣市
    (註二)
    第一組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第二組1名獎金10,000元及獎座乙座
  3. 加碼抽大獎
  4. 加碼抽大獎
    「參賽月月抽」活動
    (不分組抽獎、共2期)

    (註三)
    40名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家長凡參加競賽活動,完成初賽即擁有抽獎資格,有機會抽中Apple iPhone 6、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迷你攝錄影機及其他精美獎品,每期共20名,共計2期。第1期抽獎未中獎者,抽獎資格可累積至第2期。
    「1+1親子參賽」抽獎
    (家長組抽獎)

    (註四)
    8名家長及其註冊登記之子女一同參加競賽活動,皆完成初賽即擁有抽獎資格,有機會抽中Apple Watch、ASUS 智慧型手機及超商禮券等精美獎品,共8名。
    「FB分享」抽獎
    (不分組抽獎)

    (註五)
    6名凡於競賽期間,於競賽官網以FB帳號登入及基本資料登記,並完成分享法規知識王闖關競賽活動資訊於個人FB頁面,就有機會得到Apple Watch及超商禮券,共6名。
    「填問卷,拿好禮」活動
    (註六)
    6名凡於競賽期間完成初賽及填寫線上問卷,就有機會抽中智慧型手機及便利商店禮券等精美獎品,本獎項獎品合計共6名。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各獎項或獎品以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或獎品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2. 本活動各獎項或獎品之得獎者,除以電子郵件通知各得獎者外,並於活動網站上公佈,各獎項或獎品之得獎者應於領獎期限內,回覆領獎文件及獎品郵寄地址,逾期者,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及權利,得獎者不得異議。
    3. 各組別闖關競賽得獎者、獲頒推動成效獎之學校及主辦單位指定出席之抽獎獎品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及權利。
    註一:
    1. 為感謝學校協助宣導學生參與競賽,設立學校推動成效獎以茲鼓勵。將分別以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參賽學生人數最多及參賽學生比例最高各依序擇2所學校,頒發獎金及獎座,但國中學生組參賽學生比例最高之學校,須限學校學生總人數達300人(含)以上之學校,方符合資格列入評比。
    2. 各校人數計算方式將以教育部公布之103學年度學校學生數作為依據。
    3. 「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高中職學生組成績優異前五名可納入大學入學推薦甄選加分項目參考(由各大專院校依學系性質而訂)。
    註二:
    1. 為獎勵各縣市教育局(處)積極協助宣導學生參與競賽,設立縣市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以茲鼓勵。依各縣市政府所轄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合計人數分為兩組,各組以國中組與高中職組參賽學生合計比例最高擇1縣市教育局(處),頒發獎金及獎座。詳細方式如下:
      (1) 以各縣市政府所轄103學年度國中及高中職學生合計人數總和20,000人(含)以上為第一組,其餘縣市為
         第二組。(如附表)
      (2) 各組選出各縣市所轄國中及高中職合計之參賽校數比例高於80%(含)的縣市為進入第二階段評比。
      (3) 進入第二階評比之縣市中,每一組中將各選出一名所轄國中及高中職合計之學生參賽總數比例最高的縣市
         政府教育局(處),獲得該組縣市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各校人數計算方式將以教育部公布之103
         學年度學校學生數作依據)
    2. 分組名單如下:
      第一組縣市第二組縣市
      臺北市基隆市
      新北市新竹市
      桃園市南投縣
      新竹縣嘉義縣
      苗栗縣嘉義市
      臺中市宜蘭縣
      彰化縣花蓮縣
      雲林縣臺東縣
      臺南市澎湖縣
      高雄市金門縣
      屏東縣連江縣
    註三:「參賽月月抽」活動:詳細活動要點請參考加碼抽大獎網頁,共計2期抽獎。於網路初賽期間於10月及11月以電腦不分組別抽出各獎項得獎者,第1期抽獎未中獎者,抽獎資格可持續累積至第2期。
    註四:「1+1親子參賽」抽獎活動:詳細活動要點請參考加碼抽大獎網頁,於網路初賽結束後以電腦抽出家長組各獎項得獎者。
    註五:「FB分享」抽獎活動:詳細活動要點請參考加碼抽大獎網頁,活動期間完成FB體驗分享並具填基本聯繫資料(各欄位填寫需確實且完整,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活動結束後以電腦不分組別抽出各獎項得獎者。
    註六:「填問卷,拿好禮」活動:參加網路初賽並同時完成線上滿意度問卷(各欄位填寫需確實且完整,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活動結束後由電腦不分組別抽出各獎項得獎者。

    七、參賽注意事項

    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 為保護其他參賽者權益,所有資料填寫必須負擔法律責任,如有欺瞞,主辦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3. 本競賽為公平起見,禁止投機取巧或破壞競賽秩序等不當之作弊行為,違者取消競賽資格;若已得獎,將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座)。
    4. 為確保競賽活動公平性,本屆網路初賽期間如參賽者認為競賽題目或答案有爭議,請於104年10月31日(含)前於活動網站『意見回饋』欄位或『服務信箱:law@image.tca.org.tw』提出。
    5. 本屆網路初賽期間如遇有經主辦單位確認屬於爭議題目,則已作答該題目之參賽者,此題採無條件送分方式,認列為答對題數。同時將此爭議題目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上,由系統重新依答對題數最多及答題時間最短,進行各組別排行成績異動。
    6. 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之獎金及獎品價值若為NT$1,000元(含)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7.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NT$20,000元(含)以上,得獎者須先繳交10%稅金,得獎者須依法將應納稅款繳交承辦單位後始得領取獎金,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8. 本活動之參賽者,除各組別得獎者外(國中學生組及高中職學生組為前5名奬狀、家長組為前3名奬座),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獎狀、參賽證明或其他證明文件。
    9. 本活動獎項及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如非台澎金馬地區參賽者,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請註明指定台澎金馬地區之代收地址。
    10. 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活動相關公告(通知)、新聞稿公佈、獎項、奬品寄送及法務部、教育部相關宣傳活動用。
    11. 各組別闖關競賽得獎者(含得獎學校代表)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得獎學校代表需由校長或指派授權代理人(至少主任職級以上)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縣市教育局(處)推動成效獎得獎縣市政府教育局(處)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得獎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代表需由局(處)長或指派授權代理人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12. 凡報名參賽及參加活動者,視為認同本要點之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要點之權利,主、承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活動網頁。
    13. 本活動如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或特殊情事,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相關內容及要點之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

    八、活動聯絡人

    活動網站:http://compete.law.moj.gov.tw
    承辦單位: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專線:(02)2576-2047
    服務信箱:law@image.tca.org.tw

學生活動競賽系列

「資安防護學園–網路世界大探險」活動


活動時間:104年10月1日至104年11月15日止。

活動對象:歡迎3~9年級學生參加「資安防護學園–網路世界大探險」活動拿大獎唷~

闖關方式
1. 每個組別都有三個挑戰關卡

2. 每個關卡會由電腦自動選出10個題目,每題1分,只要答對7題以上,並留下姓名、就讀的學校、班級、指導教師的姓名,就可以得到「網路世界大探險」徽章1枚。(累積愈多徽章,得獎機會愈大唷!每位同學最多可累積45次抽獎機會!)

3. 各組別「參與率最高」的前2名或第1名縣市,將抽出1個班級頒發「班級團體獎」(獎品會頒發給指導老師,由老師決定如何分配或使用),規則說明如下:

活動網址http://cissnet.edu.tw/safely/

活動首頁


教師研習系列

104年度教師研習

說明:
一、依據 教育部104年2月2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014268A號函核定辦理。
二、目的
(1)藉由教師研習增進學之究風氣,促專業成長提昇品質以便發 揮更大教學成效。
(2)透過教學研習活動,進而分享師同儕間的模式提升方法與創新 思維 。
(3)因應 12 年國民基本 年國民基本 教育 ,期望透過此研習讓教師對於 資訊科之 有效教學、 差 異化教學 及多元評量 方式 及應用 有更深入的瞭解與認識。

三、本中心預計分南區及北區辦理研習活動,辦理時程如下:
  南區-國立臺南二中:104年10月6日(星期二)
  北區-臺北市立大同高中:104年10月13日(星期二)

四、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 全國各普通高中 、完學綜合及技術型全國各普通高中、完學綜合及技術型(高職學校)資訊教師各校1至2人(至少1人),其餘名額開放給他科教師參與,預計300人。